每经评论员 王嘉琦
富安娜(SZ002327,股价8.84元/股,市值73.12亿元),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这是一家中高端品牌家纺企业,2009年在深交所上市,曾经是家纺行业的领军企业。然而,近日,这家老牌上市公司却因为信息披露出错而被深圳证监局警示。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董事会秘书龚芸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林国芳、龚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9月28日,富安娜在披露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告中,多处出现表述重大纰漏。其中最严重的是,关联董事有无回避表决竟然搞不清。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此前公告错就错在未将公司董事林汉凯应回避表决事项纳入并记入回避票数。
这反映了公司内部管理薄弱,有关人员勤勉尽责不到位。富安娜表示,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大意而导致出现明显错漏,并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可是,这样的道歉能让投资者满意吗?显然不能。因为这已经不是富安娜第一次出现信息披露错误了。
媒体统计发现,自2010年4月30日至今,富安娜共发布了19条更正公告,包括对业绩报告(预告)修正、股权激励计划授权和行权(解锁)条件等相关内容的更正。甚至还有一次发布了草稿版公告,数据显示空白和草稿标注状态。
这样的频繁出错,让人不得不怀疑富安娜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诚信度。作为一家上市14年的老牌企业,富安娜应该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投资者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的重要依据。如果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或失实,就会误导投资者的决策,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尤其是在全面注册制改革下,选择权交给了市场,其背后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如何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注册制既然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自然需要被审视,但对信息披露的严肃性、专业性的考核同样应当被提上日程。信息披露违规应当被重罚。
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充分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点包括团队建设、制度学习、成本制约等多方面。面对繁复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首先应提高信披责任意识,同时要在以合规为基础的前提下,找到更多层面的最优平衡。而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查处和惩戒力度,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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